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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标识 消费者要多提防有假冒

2003年09月01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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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日起实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3C认证),已为众多消费者所知晓,多数厂家也能认真遵守。但个别厂商却混水摸鱼,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假冒“3C”标识等问题。有关执法部门提醒消费者要多加提防。

据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介绍,这些问题分别为:

一是私自印制“3C”标志。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只有通过检测和审核的企业才可以在其产品上加施“3C”标志。该标志可以向质监部门购买后粘贴,或由管理部门批复后印刷在产品标签上。但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有的商品所粘贴的标志却是自行印制的,厂家也无法提供认证证书。

二是生产厂家与证书登记不符。执法人员认为,只有认证证书上标明的生产厂家,所生产的该型号产品才算通过“3C”认证,如果在其它地点即使生产出了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也属于无证生产。

三是认证标志混用。据执法人员介绍,“3C”认证制度之前,电器产品上通常使用长城认证标志,但实行“3C”认证后生产的产品,只需加施“3C”标志即可。两种标志混用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贴在产品上的“3C”标志全部是经过防伪处理的,市民在购买时应当仔细加以辨别。

--中国空调制冷网 小新 摘自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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