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将建污水处理厂。该处理厂位于山东北部的乐陵市城区北侧,属国家“三河、三湖”国债专项资金重点治理区域之一,工程日处理能力6万吨,总占地面积8公顷,分两期建设。 一期建设日处理能力4万吨,占地为6公顷,一期工程计划投资7620万元,其中处理厂厂区投资4500万元,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万元,建设期为1.5年。污水经处理后可达到国家颁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B8979-88)》三级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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