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制冷装备博览会
展会报道 展会新闻 媒体报道
参展企业 制冷装备及家用电器整机 参展企业
展会指南 展会概况 展商及展位 参观日程 活动日程 展会交通 现场及周边服务 专业观众 下载专区
民权
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走进园区 领导关怀 项目库 新闻动态 企业风采
民权县人民政府 民权新闻 政府采购 优惠政策 社会保险 驾驶员服务 非机动车服务 社会救助 机动车服务 疾病防控信息 其它 医疗保险信息 高中 劳动仲裁 学前教育 小学 计划生育信息 供电服务 中学 供水服务 医疗机构信息 医疗信息费用信息 高等教育 专家信息服务 特殊教育 招商项目 投资环境
基层动态 乡镇动态 单位动态
旅游资讯 游在民权 旅游资讯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名胜景观 旅游培训 旅游企业
首页>行业资讯>行业新闻

德国新版《可再生能源法》重新引入市场机制

2014年09月02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客服电话:0371-60957609

据了解,2012版《可再生能源法》仅对光伏发电确定了年度新增规模。2014版《可再生能源法》则将年度新增规模限定范围从光伏扩展至风电、沼气发电,以有计划地调节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可预测性。

新法规定,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全面引入市场机制。一是自2014年8月1日起所有500千瓦以上的新建设备,以及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100千瓦以上的新建设备,均须采用直接市场竞价销售模式。二是引入招标机制,通过招标确定补贴额度。2015年起,在试点阶段针对地面光伏电站采用新的招标模式;最晚自2017年起,通过招标确定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额度。今后该法还将继续修改,以便将新的招标模式应用于其他类型的可再生能源。

观察人士指出,包括中国在内的诸多国家往往将招标机制用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初期。而德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到高级阶段后又回归招标制,意在让可再生能源回归商品属性,通过市场竞争,确定最低成本的项目。

另悉,欧盟于今年4月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国家资助指令》,要求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竞争,引入招标机制等。这与德国2014版《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十分一致。


微信公众号


个人微信

0371-60957609
13007606916
13223029089


电脑版

河南民权制冷装备博览会 ©2019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15093426573 / 0371-60957608)

房车 房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