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厦门近日拉开了向氟里昂宣战的绿色工程:从今年11月8日起,不再批准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氟里昂的项目;明年开展氟里昂替换工程;到2003年1月1日,全市所有在用制冷设备,禁止灌装氟里昂类制冷剂。提前7年完成国家环保局规定的”2010年全国禁用氟里昂“的目标。 11月16日,厦门市环保局开始对全市使用氟里昂制冷剂情况进行调查。12月1日,氟里昂销售、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申报工作将启动,以确保明年全面开展氟里昂替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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