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霄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一期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漳发改投资[2009]14号、[2010]37号),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2011]307号文调整变更云霄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设计项目。现决定对该项目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内容: 2.1招标内容:空调系统和通风系统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规模471万元 2.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90日历天(若二次装修工期推迟,该工期同步顺延)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法人;2)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获得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的经销商;4)一个经销商只能代理1个空调品牌参与本次投标。 5、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2年4月16至20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相关招标资料。 6、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①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嘉明大厦301) 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7、本工程定于2012年5月7日9点30分在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开标。 招 标 人:云霄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云霄县云平路2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6-85206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嘉明大厦301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6-2898687 传 真:0596-289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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