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关税 产品仅征收4%关税。 工业原材料、食品、药品、钢铁、黄金及其制品、化肥农药和农产品进口免征关税。 香烟、酒等少数商品征收30-40的关税 二.进口关税免除 从其他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进口的商品免征关税。 三.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产地的定义 在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加工的增加值不低于产品价值的40%; 企业为所在国家工商业部正式批准; 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公民所占股份不低于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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