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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制”在家电领域能行吗

2007年03月24 00:00:0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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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召回制”去年在我国已经开始实行,除此之外的产品目前还没有一个实行召回制。近来志高空调对外宣布,购买旗下某系列产品,从购买之日起的3个月内,如出现任何非人为的质量问题,将免费召回更换新机。此次志高敢于在家电业内提出实行“产品召回制”,实乃家电业内第一个吃螃蟹者,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角度讲,我们应该为这一举措拍手叫好。

但是,志高的此举措一推出,还是得到了一些业内人士的质疑。他们主要是担心把召回制当成了一种概念来炒作,成为一件吸引眼球的热门事件,最终沦为厂家促销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有人担心一旦召回短期内的产品,不仅会增加销售成本,还会损害品牌形象。还有的认为,家电召回制度对消费者所能起到的作用却非常有限。

有着这种质疑并不奇怪,家电不如汽车单一产品价值较大,而且汽车出现缺陷会危及到消费者的安全,甚至是生命。所以,隐患问题一旦爆发,付出的成本更大。因此,推行产品召回制度,不仅能够得到消费者的欢迎,甚至产品的生产商也感到很有必要。而家电产品的单一价值低,既就是出现隐患也少有危及消费者安全。而且,从现实成本来讲,目前的家电行业大多处于微利经营状态,这种加大营销成本做法肯定会得到业内人士的抵触。

但是,笔者认为在家电产品中推行“产品召回制”是一种产业的进步,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对家电行业摆脱目前竞争单一化,提高产品品质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对生产企业在产品质量上加了一个紧箍咒。实行招回制后,企业面对承诺不得不防患于未然,必然会加大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力度。客观上起到了保证产品质量的作用。

其次,对优化产品线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过去企业为了市场竞争的需要,会推出一些被称之为战斗机的“特价机”, 往往正是这些“特价机”会成为产品投诉的重点。有了召回制,这种质量很难有保证的“特价机”必然会减少,而高品质的产品将会成为厂家推广的重点。

再次,是一种升级的服务举措,切合当前和谐消费的社会氛围。以往厂家在售后服务上,对产品多实行维修制。若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退货十分困难,被迫接受厂家、商家的维修。而推行召回制后,在一定期限内属产品质量问题的退货得到了保障。有利于厂商承担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第四,“产品召回制”是对现有国家“三包规定”的完善和补充。“产品召回制”与现存的家电产品的退换、包修等国家“三包规定”并不矛盾,而是在产品出现隐患时的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具体规定。这种与国际接轨规定的实施,将会与国家“三包规定”一起形成了我国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维护消费者的法规体系。

至于“产品召回制”会不会沦为厂家、经销商的促销手段,笔者以为没有必要去刻意的区甄别。在国家还没有在立法中规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之前,企业自行实行“产品召回”,必然是考虑到很多的综合因素。诸如产品的质量品质、企业的信誉、成本的控制等等。不论企业实行“产品召回制”的主观动机是什么,但从客观上必然会起到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售后服务水平的效果。从消费者角度而言,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可以避免消费者因无法举证缺陷产品的危险性与将来损害赔偿请求权间的必然联系而导致赔偿不能的后果。

不可否认,家电行业实行“产品召回制”,在目前没有立法的情况下是有很多的难点。一是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依照美国法律,产品召回制度分自愿召回和强制召回两种形式。前者系生产商自行判断、自愿采取的召回制度;后者系主管部门依据一定的程序向生产商提出强制召回产品的要求。而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因而没有相关的标准和依据,“产品召回制”还仅仅是企业行为,容易被用来炒作,也容易被人们所质疑。

二是没有相对独立的执法主体与鉴定主体。目前企业退出的企业所推行的“产品召回制”,是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难免有借机炒作之嫌。应成立专门的产品检测中心,对产品缺陷是否构成召回程度独立发表意见,允许生产商、销售商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质疑并进行听证。依据听证结果,由专门的执法机构、如质监局实施强制召回,这样还会有公信力和保障力。

三是还没有形成实行招回制的环境氛围。目前我国对于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过低,震慑力很小。如果不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生产商、销售商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召回成本,召回制度的公信力将受到挑战。

另外,实施任何一项制度或规定都会有相应的成本,但是这种成本是可以控制的,只要企业的产品过硬,就会大大降低这种成本。反之,那些仅仅是为了炒作的企业,必然会为此付出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讲,实施“产品召回制”还从客观上起到了鼓励扎扎实实做产品的企业,而对那些热衷于炒作的企业则是一种制约。

虽说在目前的环境下在家电行业实现“产品召回制”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我们还是幸喜地看到以志高空调为代表的家电企业,已经自觉地承担起维护消费者的社会责任,率先在行业内实行“产品召回制”,开始了家电行业召回制的破冰之旅。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氛围下,有志高这样的企业带头,会有更多的企业主动推出自己的“产品召回制”。 相信经过家电行业厂家、商家及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有关“产品召回制”的法律规定一定会出台,这一有益于消费者的制度在家电行业领域一定会行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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