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艺术中心召开2014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评选大会。对2014年度全县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和承担服务保障的67家职能单位进行评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友先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大立,县人大副主任冯彦伟、赵西安、李孝福出席会议。
会上,县人大主任李友先首先向全体参会代表简要汇报了2014年度“人民满意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他指出,通过“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搭建了一个人大代表和县直个各部门沟通联系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人大代表能够更深入的了解各部门工作状况,能够更直接的反应民情民意,能更强化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这个平台,县直各部门能够显示本部门的良好形象,更好的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多办实事,为民权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对于评选要求,李友先主任要求,本次评选主要通过县政府在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承诺的民生工程及惠民三十件实事的落实情况,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办理情况,县直各部门根据职能创新服务举措为民权经济发展作出的工作成效情况,结合部门实际推出的创新工作积极主动为民办实事情况,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提升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落实情况五个方面来进行。各参评代表,要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参与评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大立指出,通过“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的开展,既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体现。在促进全县各项工作落实和领导干部履职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通过“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的开展,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干群关系进一步优化。希望各单位积极主动配合,正确对待评选,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来自全县235名人大代表和13名企业代表参加此次评选。
微信公众号
个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