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评选大会在县人民艺术中心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友先主持会议
县委副书记张团结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大立出席会议并讲话
出席会议的县领导进行投票
县人大代表进行投票
1月10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评选大会在县人民艺术中心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友先主持会议,县领导张团结、高大立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监督职能,县人大常委会决定自2012年开始组织评选“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以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和法、检两院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加速发展。
县委副书记张团结在会上要求,政府各部门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把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务实重干,持续求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大立指出,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评选“人民满意单位”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助推发展的目的。希望各单位积极主动配合,正确对待评选,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人员及195名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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