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掌握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内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12月2日,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全面加强和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交通行政执法理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当作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举办专题讲座,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学习、交流,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三是结合农村公路建设、路政巡查工作,对冬季交通项目建设施工现场防火用电及道路安全隐患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将安全隐患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防患于未然;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执法责任意识及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让各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形成人人学法、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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