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权县坚持民宗部门主管,义务监督员协管,清真食品监督员监管,有关部门督管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确保清真食品安全。一是民宗部门主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民宗部门为清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义务监督员协管。聘请懂民族政策、有较高威望、责任心强的回族离、退休干部和回族群众为清真食品义务协管员,负责对本地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摊点进行监督,并定期向民宗部门汇报情况。三是清真食品监督员监管。组织清真食品监管员,经过培训,发证上岗,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摊点进行突击检查。四是有关部门督管。每逢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由县民宗、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组成清真食品检查工作组,对全县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摊点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存在问题,确保清真食品市场安全、规范、有序,让回族群众吃上放心清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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