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令第161号,结合我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责,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围绕“三关一监督”的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力量深入道路运输一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排查安全隐患并立刻进行整改,提升源头管控能力。
二是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资金投入,切实做好车辆技术状况的维护和检测,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警示制度,防止车辆超载、超限,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动态监管。督促引导从事危险物品运输的企业,合理安排车辆调度和运输任务;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监控有效,及时发现并纠正擅自改变运输线路、超速、超载、违规停车等行为;对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技术等级不合格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要依法责令其停止从事经营活动。
四是严格客运站危险品检查。各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配备“三品”检测仪和检查人员,规范检查流程,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薛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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