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定“一个理念”。即“服务经济、和谐行政”理念,用行政指导来提高工商服务水平、引导市场主体良性发展。该局围绕“服务经济、和谐行政”的理念,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行政指导非强制性、高效性、灵活性等特点和优势,不断创新方式、优化服务,积极充当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等健康发展的“引路人”。
二是锁定“三个环节”。即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消保维权。该局突出登记事务助导、规范经营劝导、查处违法疏导、消保维权引导四个重点,将行政指导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中。在实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食品流通许可、户外广告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动产抵押登记等行政确认事项过程中,通过信息公开、到期提醒、申办提示、工作指引等行政指导方法,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办理相关事务;充分运用教育、沟通、建议、规劝等手段,引导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在处理消费纠纷过程中,采取座谈、点评、行政约谈、上门服务等措施,向经营者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指导,明确其经营义务和法律责任,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
三是注重“四个结合”。与责任区监管相结合。将全县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责任网格区,每个责任区由具体人员负责监管。通过对行政指导和责任区监管的步骤、方式方法,尤其是相关文书进行整合,使行政指导在责任区巡查、处理举报、信用分类监管等日常业务中逐步发挥作用;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在开展日常行政执法和专项整治的同时,注重运用行政指导方式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与服务企业相结合。以“走听解促”活动为契机,深入企业现场办公,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和资讯服务,从而达到“送帮促”的效果;与品牌建设相结合。以联系重点商标企业制度、品牌培育助理员制度等为依托,开展行政指导,帮助行政相对人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著名商标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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