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且年纳税额2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主,经营期间在集聚区服务区居住的可享受住房一套。入驻集聚区企业,每引进一个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生、博士生,在企业原定报酬的基础上,县财政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补贴300元、800元、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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