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提高行政效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五项措施,全力打造“高效仲裁、便民仲裁”。一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当事人一次性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对仲裁申请材料不全的,出具补充通知书。二是实行当日立案制度。突破劳动仲裁五日立案的规定,凡材料齐全、符合受案条件的当日受理立案,尽量缩短处理时限。 三是推行劳动仲裁公函制度。对案件受理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企业注册相关证据材料的,仲裁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公函,协助当事人办理查询、取证事宜。四是推行快速办案制度。简化办案程序,坚持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办案原则,尽可能的避免职企双方的矛盾激化,提高办案效率。五是开辟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对于涉及女职工、农民工、集体访的劳动争议案,秉承特事特办原则,加快审理,酌情给予先行裁决,实现快审快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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