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检察院反渎局强化查案后续工作 增强反腐效果
2014年12月23 07:53:42 来源:民权网
刑罚的直接目的是惩罚犯罪,其根本目的则是预防犯罪。 反渎工作也不例外,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的同时,更要注重案件的社会预防效果及警示作用,使人们有所鉴戒。
2014年5月份,民权县检察院反渎局在办理该县某幼儿园负责人滥用职权一案时,由于该案涉及土地非法转让,侦查中发现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管理方面存在部分漏洞与疏忽,为了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检察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责令整改,并跟踪调查其整改情况,取得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另外,2014年10月份,民权县反渎局在办理一起涉及残疾人犯罪案件时,发现该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办理残疾证时存在乱收费,乱作为的现象,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针对残联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与工作上的混乱状况,民权县检察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与残联及时沟通,有效遏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无数的办案实践证明,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背后,都存在着单位制度不严密、相关监督管理不到位等深层次原因。民权县检察院反渎局通过办案发现这些问题后,每次都认真梳理,加强对所办案件的发案原因、特点、规律及防范对策的研究,归纳总结典型个案、类案及易发、多发行业的发案情况,然后,以检察院的名义向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发案单位等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检察建议,并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开展警示教育,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职务犯罪发生,实现通过个案查办,达到成片预防的反腐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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