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全省在市场主体中组织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经营活动以来,县东方超市根据县“文明经营”活动领导组的部署,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文明经营”活动,为文明民权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对“文明经营”活动的领导。公司把“文明经营”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文明经营”活动领导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搞好“文明经营”活动的宣传。在总店和各分店显要位置张贴“民权县企业(商户)文明经营礼仪知识宣传单”、“民权县工商局致全县市场主体一封信”等宣传单页;利用门口电子屏播发“文明经营、从我做起”、“诚信为本、信誉为上”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5000余次,积极营造“文明经营”的舆论氛围。
抓好“文明诚信商场”的创建。在经营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把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不经销“三无”商品、过期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严格服务标准,规范礼貌用语;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外收费;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以次充好、不缺斤短两、不强买强卖,不欺骗顾客;消费环境干净整洁,店容店貌美观大方,商品陈列清晰醒目,方便消费者购买商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传播社会正能量,为实现民权振兴创造文明、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东方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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