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申报的省级首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获批,花园乡花园村通过省财政厅立项批复,被确定全省首批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据介绍,该项目总投资1715万元。其中:市财政奖补资金2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15万元。该项目覆盖花园乡花北、花南、黄庄三个自然村,受益人口3535人。整个项目于2014年12月底前完工。项目实施后,将为花园乡花北、花南、黄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逐步实现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等目标,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为乡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家乐等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也将为促进我县农村产业形态优化升级起到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宋冠宇 何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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