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14年度评选“人民满意单位”动员大会
县委副书记张团结出席会议,并对评选活动提出工作要求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友先主持会议,并对评选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珍宣读《民权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实施细则》
副县长卞文灿对参评单位提出文明办事、争当先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
荣获2013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前三名的财政局、农机局、工商局负责人作典型发言
9月19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14年度评选“人民满意单位”动员大会,对今年“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动员参评单位积极参与,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县委副书记张团结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友先主持会议。
县领导王玉珍、冯彦伟、赵西安、卞文灿在主席台就座;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等参加会议。
县委副书记张团结在会上指出,开展“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是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重要形式,是对参评单位工作成效的一次检验,也是改进政风行风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与我们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质要求是一致的,对于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一要统筹安排,切实评出效果;二要积极参与,促进工作落实;三要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履行义务职责。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友先要求,一是认识再提高。参评单位要把评选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推动作风转变、促进效能提升的契机;二是工作再提升。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深入持续推进,齐心协力搞好评选工作;三是督导再强化。今年的评选督导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督导,使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为民权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珍宣读了《民权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实施细则》;副县长卞文灿对参评单位提出了文明办事、争当先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荣获2013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前三名的单位负责人作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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