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我县争取到位中央及省补助农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1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7.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3.6万元。专项用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生家庭父母满60周岁享受年扶助金1200元。 (曹新惠 宋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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