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该局重点从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注重调解,在办案效率上进一步提高。认真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全程调解:即立案前调解、通知送达时调解、证据交换时调解、开庭审理时调解、仲裁文书送达时调解,切实做到不放弃每一次调解机会,以促进争议案件尽快解决,最大限度节省时间和减少当事人成本支出。
二是注重主动,在服务企业方面进一步完善。通过选取重点企业、纠纷易发行业,主动上门担当“仲裁顾问”、法律顾问,积极开展与企业的对接活动,及时向企业提供新出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列举劳动关系运行中易发问题和疏导和化解纠纷的有效方法措施。
三是注重和谐,在办案思路上进一步明确。始终以“和谐仲裁”作为工作的目标,将“和谐”二字渗透于仲裁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维权为先、稳定是本”的工作宗旨,坚持“个案维权、群案维稳”和“双维护”的办案思路,采取灵活务实的工作程序,力争以最短的时间、最简便的程序和最和谐的气氛取得最佳的化解矛盾的效果。(赵普春 高长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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