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有关规定,自2015年3月26日24时起调整成品油价格,我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每吨分别降低240元和230元,调整后的90#汽油价格为5.61元/升、93#汽油5.94元/升、97#汽油6.28元/升、0#柴油(国Ⅳ)5.62元/升,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
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保证成品油政策的落实,民权县发改委检查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于3月27日对城区各加油站成品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加油站都能较好地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未超出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明码标价情况基本符合规定。目前我县成品油市场供应平稳,销售正常,我所将继续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巡查,确保降价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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