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医保服务监管职能下放到24个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坚持每月2次以上对辖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监督检查,规范医疗管理,全年共查处各类医疗保险违规违纪事件7件,剔除定点医疗机构不按服务协议规定执行的费用3万元,追回违规医疗基金2.3万元,处罚两定机构违约金近5万元,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一是制度先行,确保监管有规可依。人社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等实施细则,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和镇街社保所(站)的职能职责。二是培训保障,确保监管有的放矢。该局为确保监管取得实效,采取集中培训、轮流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全年共开展各类医保监管业务培训4期,培训镇街社保所工作人员、两定机构负责人等300余人次。通过重点讲解服务监督方法和结合典型监管案例,提高了镇街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三是创新方法,确保服务监督成效。对网络数据指标(就医人次、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异常的两定机构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管理;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在80%、70%以上,住院人次增长较快的医疗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定点药店非药品刷卡和变现医保资金等现象进行突击检查,规范了定点药店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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