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县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经费管理,截至目前已拨付村级经费1584万元,确保了村级组织正常高效运转。
一是坚持基本保障与重点支持相结合。科学确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将村干部工资、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保支出作为保障重点。
二是坚持村级自我积累和政府适当补助相结合。鼓励村级组织加快自身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加大村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减轻负担与增加投入相结合。明确村级基层组织部分经费由财政承担,缓解村级支出压力,落实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上级扶持政策,全力推进农村事业发展。
四是坚持民主理财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完善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加强村务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民民主决策、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机制,形成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理财机制。(财政局 晓文 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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