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权县畜牧局畜牧执法大队深入各规模养殖企业,监督指导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把好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关,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养殖档案建立标准:凡是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200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户都必须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养殖档案。
明确养殖档案的种类和内容:养殖档案种类有《生产记录》,《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防疫检测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10种记录。记录的内容有畜禽的品种、数量、养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等。
规范养殖档案的使用管理。养殖企业设置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对生产和防疫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填写;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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