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全县首次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启动。启动第一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旨在落实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和省、市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各项要求。
通过对全县1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评估定级工作,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目的,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服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此次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按照加强完善基础文化能力建设、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要求,从设施、队伍、管理、活动等方面,综合考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使用情况,对达到标准的综合文化站予以定级。从今年开始每四年为一个周期。本次评估定级分为一、二、三级站,估评定级结果将由省文化厅审核、批准,并由省文化厅进行统一命名、颁牌,并报文化部备案。评估定级结果与对基层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考核、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评比、奖励挂钩。(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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