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为使干警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百姓,积极开展了“检察干警进百村”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采取“四确定、五帮助”措施,运用多种方式,近距离、有重点的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活动,受到群众欢迎。
一、以“四确定”为前提开展工作,方便群众申诉,落实便民政策。
——确定走访行政村。按照“抓两头、带中间”、“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平安建设、涉检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61个行政村和小康村作为走访对象。
——确定包村干警。原则上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负责组织分包乡镇区域内检察干警走访活动,其它干警负责具体走访工作。
——确定走访行政村的联络人。每个行政村选定一名村干部作为联络人,具体负责与分包干警联络,了解群众诉求,反映具体问题。
——确定工作重点。立足我县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确定工作重点,制定相应措施,真正做到“听民声、访民意、解民忧”。
二、以“五帮助”为重点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稳定和农民利益。
——帮助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协助乡镇党委,对分包行政村平安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帮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督促落实和参与村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对调解难度较大或易于激化的矛盾纠纷,积极帮助调解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访”。
——帮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采用上法制课、发送宣传资料、制作音像光盘等方式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得到提高,使广大农村群众了解与自己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做到自觉学法、守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
——帮助教育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人员。分包干警要随时掌握这类人员的工作、生活状况,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帮教措施,确保他们顺利改造。
——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在开展“检察干警进百村”活动中发现的或当地群众反应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属检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依法办理。
“检察干警进百村”活动的开展,既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又增强了干警宣传法制的能力和水平。2012年以来,该院先后有61名干警先后深入61个行政村和群众面对面交流,提供服务,和群众直接见面人数达8万余次,发放警民联系卡48000多张,为群众办实事300多件,开展法制宣传86次,化解矛盾纠纷103件,送文化、戏剧下乡36台次,收到群众的感谢信26封,锦旗17面。通过此次活动,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检察干警的距离,同时也使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执法公信度有了大幅度提升,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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