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对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园区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在对园区主导产业在全国的地位、发展基础及成长潜力等因素进行深入了解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正式批准我县产业集聚区筹建“全国制冷设备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要求,批准筹建的园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筹建规划等相关材料报国家质检总局,通过专家审核和验收后,再由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我县产业集聚区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抓紧组织做好各项筹建工作,努力把我县产业集聚区建设成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辐射作用强的国家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微信公众号
个人微信
0371-60957609
13007606916
13223029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