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加入日期:2014.06.20 地 区:江西省 新余市 关键词: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新余市文化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赣建新余招字[2013]第101–2号)招标公告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新余市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赣建新余招字[2013]第101–2号 2、招标内容: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不含安装,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指派人员到达现场指导安装调试。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市场信誉;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处于破产状态; 3)制造商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以报名时营业执照的实收资本为依据,外币以报名时汇率进行换算); 4)制造商针对投标产品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空调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6)所投产品的品牌须为国产自主知名品牌(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自主品牌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品牌为国产自主品牌的承诺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6)制造商正式发行的所投产品样本资料或所投品牌产品设计选型手册(原件加盖投标人和制造商公章),提交的样本资料、产品设计选型手册与投标时的产品不得有偏差,并作为评标依据。 注:报名须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所须提供的原件审完后退还。 4、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6月20日,投标人集中于2014年6月25日起至2014年6月26日止每天9:30~11:30,14:30~17:00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人若有疑问,请在2014年6月30日17:00前将提出的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后将电子版发送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邮箱(jxzbgx@163.com)。 6、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4年7月16日9时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仙来东大道618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定于2014年7月16日9时30(北京时间),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仙来东大道618号)开标。 招标人:新余市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新余市毓秀大道(市体育中心南面),中山路东侧、沿江路西侧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联系电话:18007906079、155079036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90-6341065、1317778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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