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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启铁路林场至扬州东段、扬州东至海安县段和海安县至南通段复线电化工程甲供物资(空调)招标

2013年04月15 09:06:16 来源:中国制冷网
客服电话:0371-60957609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TJS130157-01WZ

加入日期:2013.04.12

截止日期:2013.04.23

招标业主:上海铁路局宁启复线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区:江苏省 江苏省

招标公告正文

宁启铁路林场至扬州东段、扬州东至海安宁县段和海安县至南通段复线电化工程甲供物资(空调)招标

编号: TJS130157-01WZ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宁启铁路复线电化工程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宁启铁路林场至扬州东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897号)、《关于宁启铁路扬州东至海安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898号)、《关于宁启铁路海安至南通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899号)、《关于宁启铁路林场至扬州东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340号)、《关于宁启铁路扬州东至海安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341号)、《关于宁启铁路海安至南通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3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宁启复线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空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宁启铁路南京至南通复线电气化工程涉及既有宁启线17站场。宁启复线全线建成后共设15个车站,分别为浦口北、殷庄、六合、仪征、扬州、扬州东、江都、泰州西、泰州、姜堰、南莫、海安、如皋、白浦、南通 。

2.2招标内容: 见附表 。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3、《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

2.3.4、铁道部、江苏省《关于宁启铁路林场至扬州东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初步设计批复》(铁计函[2009]1340号);

2.3.5、铁道部、江苏省《关于宁启铁路扬州东至海安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初步设计批复》(铁计函[2009]1341号);

2.3.6、铁道部、江苏省《关于宁启铁路海安至南通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初步设计批复》(铁计函[2009]1342号);

2.3.7、《关于宁启铁路林场至扬州东段、扬州东至海安县段和海安县至南通段复线电化工程甲供物资(空调)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1]28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4月 17 日至 2013 年 4 月 23日,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扬州市祥和路95号紫荆阁3楼持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同时请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江东中路 265号 2247房间)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附件 1。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银行信息(购买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上海铁路局宁启复线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 工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108020039100999959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见附表) ,售后不退。

4.3 不邮购招标文件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 5 月8 日9 时00 分至 9 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年 5 月 8 日 9 时30 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45 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铁路局宁启复线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祥和路95号紫荆阁3楼(江阳中路433号金天城大厦B座)

邮 编: 225012

联 系 人:韦有建 周茂文

电 话: 0514-85068601 0514-85068671

传 真: 0514-85068653

电子邮件: nqfxzwzb@163.com

开户银行: 工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108020039100999959

2013年4月12日

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书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林扬段 扬海段 海南段 合计
1 空调包件 精密机房专用空调 KFR-72LW/D-JZ(E2) 9 11 1 21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人注册资金:生产商应在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代理商应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同时其代理品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需满足生产商单独投标时所要求的注册资金要求; 2.同一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牌生产厂商及其所有代理公司就同一个包件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3.投标物资须具有5年及以上产品的制造经验,产品的制造年限以厂家提供的量产后机型销售合同时间等相关资料为依据,如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此次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 4.投标人所投产品(精密机房专用空调、分体空调)须具有近三年(2010年-2012年)参加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且每种产品每年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6.本次招标空调包含运输、保管、安装,安装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资质; 7.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南京市、扬州市、泰州市或南通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属地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00 1万
2 精密机房专用空调 KFR-120LW/SD-JZ(E2) 11 6 2 19
3 精密机房专用空调 KFR-51LW/D-JZ(E2) 1 3 3 7
4 分体空调 FTXD25 1 0 0 1
5 分体空调 FTXD35 3 4 0 7
6 分体空调 FVXD60 1 1 0 2
7 分体空调 FVQ72 1 0 1 2
8 分体空调 FVXD56 0 3 0 3
9 分体空调 FVXD50 0 0 1 1
合计: 27 28 8 63

附件1

上海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信息登记需准备的材料

各投标人:

上海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招标项目分批开始办理信息登记,请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2247房间)办理。

1.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入网登记表;

2.开户许可证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监理、咨询、检测等项目投标人)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项目投标人)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7.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系列认证证书原件。(施工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其他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提供)

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63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入网登记表

用户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我单位已阅读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服务说明,了解其内容,自愿加入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接受相关信息服务。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档案管理手册号(如有):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选 项 第一选项:初次申办加入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的单位(主锁):提供加密锁1把。可以浏览信息网所有栏目信息;按单位属性在“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平台”进行相关操作。注:主锁入网免费,但须缴纳工本费,初次办理费用:200元/把。 第二选项:各单位在申办主锁后,根据需要可申请办理副锁:200元/把。副锁具有除网上报名以外的主锁其他功能。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支出,非基本帐户转入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将予以退回,投标人应在办理单位基本信息备案时提交投标人单位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进行信息登记,基本户开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重新进行信息登记。

2.投标人需研读招标文件中与投标保证金有关的章节,获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金额、缴纳方式、保证金专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缴纳金额:见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

缴纳方式:电汇、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专户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20006613018010009990

开户行: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

3.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在电汇附言中必须注明投标项目的招标序号(包件编号),采用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方式的投标人可在向银行柜面提交汇票时提供所投标项目的招标序号(包件编号)。

4.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在款项到账后,会根据招标序号(包件编号)在系统中进行登记并打印确认函。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加密锁登陆“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查看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正常缴纳,并于开标前一天前往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5.特别提醒:如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状态一直是“未缴纳”状态,请投标人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窗口联系人:汪玮,电话:025-85363795;18651909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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