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暂行实施规程》,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受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 北仑检察院中央空调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经销商投标的,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空调设备的销售及安装”,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经销商应具备制造商(或其国内的总代理商)出具其参加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该授权书中包括投标、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及售后服务的正式授权。 (4)投标品牌产品具备2008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业绩三个,其中宁波地区必须有一个。 (5)供应商在宁波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 2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北仑检察院中央空调 (2)项目编号:BLZFCG201101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情况: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要求采购的变频室外机、变频室内机、商用单元机、新风机组等。 3 、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2011年1月31日~2011年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在附件中下载《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报名后,采购机构提供密码,供应商自行在附件中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 (“PDF”格式文件)。 4 、其它说明:供应商获取 招标文件 后,如 对 招标文件 有任何疑问的,请于2011年2月17日9:00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供需答疑的材料,如有必要,采购人(采购机构)于当日下午4:00前以补充公告的方式给予答复。传真:0574-86781480。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可以提出获取采购文件要求,但应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统一答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5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3日上午9:30 6 、开标时间:2011年3月3日上午9:30 7 、投标、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8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重要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www.blztb.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采购人(采购机构)在以上两个网站发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马兴安 电话: 0574- 86826206 采购机构: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林益科 电话:0574-86781481 传真:0574-86781480 附件: 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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