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和新风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规定,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就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和新风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 招标文件编号:0613-136136030736 项目名称: 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和新风系统项目 项目简介:本项目地址为双阳路480号,共有二幢楼,其中一幢为15层住院楼,另一幢为6层综合楼。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机构代码证); (4)必须是空调设备制造商或由空调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二者选一); (5)所投空调设备必须属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所投空调和新风设备拒绝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具有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9)在上海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10)必须提供本单位信用评估报告(详见杨浦区政府采购网:www.procure.gov. cn “政策法规”《杨浦区政府采购企业信用评估指南(2013版)》,投标时必须提供); (1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详情请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3)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备注: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3 月19 日至2013年3 月27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06室(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年检)、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空调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和复印件; (4)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6)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需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原件和复印件;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4月19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和开标地点: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杨浦区财政局(抚顺路近黄兴路) 采购方: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 代建单位:上海杨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06室 联系人:张李萍、陈铭华 联系电话:32557775、32557773、13501752259 传真:32557272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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