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法院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和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NHZFCG- Z2012058) 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宁海县人民法院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和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和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投标产品制造能力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且其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并与投标产品的品牌相一致)(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本项目安装工程必须由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由独立法人资格的多联机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作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 (5)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以开标时提供的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四、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11月12日11:00时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225007、65225024),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六、 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陆仟元整; 2、 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2日11:00,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5日9:00时。 八、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开标室三)。 九、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十一、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吴怡瑶 马燕 联系电话:0574-65225007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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