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2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受董事长刘体斌先生委托,由副董事长符念平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33,946,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7% 。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联股东四川长虹[3.97 2.06%]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该项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6,846,8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日华、李彤 3.结论性意见:华意压缩[0.00 0.00%]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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