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加入日期:2014.07.22 截止日期:2014.07.29 招标业主:沈阳铁路局 地 区:辽宁省 沈阳市 关键词: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长春车务段移动作业检查仪空调 采购公示 谈判编号:WZCGS2014-TP0110 经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处批准,由沈阳铁路局长春车务段提报的移动作业检查仪、除雪机、空调项目决定实行公开采购方式进行,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参加意向或采购建议,请将反馈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我单位或向相关部门反映。 一、项目名称:长春车务段移动作业检查仪、除雪机、空调购置 二、采购依据 1.《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沈铁物资〔2012〕525号); 2.《关于物资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有关规定》(物管〔2013〕3号); 3. 沈阳铁路局技改(2013)2号计划。 三、资金来源 更改资金。 四、拟采购物资(设备)品种及数量: 五、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移动作业检查仪)或区域代理商(风力除雪机)或经销商(格力立式空调)。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生产商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六、谈判保证金 1.申请人须以申请厂家账号名义(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谈判保证金:A01包600元;A02包400元;A03包200元。于2014年7月28日前电汇至指定账号,否则拒绝其参加谈判。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5180188000118984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2.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前撤回其申请;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谈判保证金的退还:签订合同后,一次性退还谈判保证金。对未出现“六、2”所述情况的其他申请人(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凭“谈判保证金退还帐号信息表”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退还,需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扫描件发至工作邮箱:cgs_zhcg@sina.cn,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七、采购文件获取 如申请人有意获取采购文件,请与刘先生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八、说明 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有效合法的资质材料。其中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纳谈判保证金的申请人,要将“谈判保证金凭证”(电汇单)以及“谈判保证金退还帐号信息表”(附录)放入一个包装袋内,在包装袋上标明“谈判保证金”字样,须密封后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于2014年7月29日13:30时前一同递交采购所,否则将拒绝其参加谈判。资质评审会议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13:30。 九、公示期:2014年7月22日至2014年7月28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024-62022947,手机:15998328273 传真:024-62029840
序号
包件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A01
移动作业检查仪
JS-T03
个
9
合同约定
长春车务段
2
A02
风力除雪机
德国斯蒂尔BR-600
台
5
3
A03
立柜式空调
格力KFR-50LW(50522)FNAb-A3
台
2
微信公众号
个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