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2-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文体中心采购空调机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设备的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22215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一 货物名称:空调机组 数量:2套 采购内容:3P嵌入式商用空调,制冷量≥7200W,制热量≥7800W,能效比:2级及以上 序号:二 货物名称:空调机组 数量:34套 采购内容:5P嵌入式商用空调,制冷量≥12000W,制热量≥13000W,能效比:2级及以上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者是制造厂家唯一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品牌必须在宁波地区设有常驻售后维修服务机构;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 年11月12日至 2012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1901、1902室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制造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函; (3)制造厂商具有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2年11月30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和5000元(含)以下现金等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童会计 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12月3日13: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12月3日13:30时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开标,请投标人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夏巍、印莹、李艳; 联系电话: 0574-88090338、87425385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 联系电话:0574-28866813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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