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暨南大学的委托,对暨南大学实验室家具及通风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CEITCL-GD-ZCHW-120410】公示期为 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8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EITCL-GD-ZCHW-1204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暨南大学实验室家具及通风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包组号项目内容数量预算金额 包一药学院家具及通风系统一批人民币36万元 包二水生所家具及通风系统一批人民币3.7万元 1.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本次采购为本国产品。 四、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实验室家具及通风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 3.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认证; 4. 投标人具有3年以上实验室家具及通风设备的生产经验,近二年内完成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实验室家具及通风设备项目业绩三个(包括三个)以上(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 广东省外投标人须提供广州市内的售后服务地址和电话(以工商注册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及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5月2日8时30分起至2012年5月21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七、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22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5月22 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暨南大学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61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20-28842163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28842162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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