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招标人: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望春人民法庭采购空调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0]309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集仕港镇祝家桥村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911.5平方米 结构层数:框架3层 项目总投资:2811(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134.4181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招标范围:鄞州区望春人民法庭项目空调供货、安装、验收通过、售后服务及保修等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设备交货期:合同签定后,接用户通知后30天内交货,中标后及时组织进场,进行管线施工,确保安装工期不影响总包整体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是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宁波大市范围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售后服务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 其它要求:/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3年01月15日 截止时间:2013年01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00号窗口) 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交易报名表》 一式二份; 3、附件: ■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仅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是代理商须提供); ■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是代理商须提供); ■设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售后服务授权书(如是宁波大市范围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 注:1、附件除特别注明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3、以上投标申请资料须在报名时提交,经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申请受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2 月 4 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张旭 电话:0574-28883088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4楼 联系人:丁哲杰 电话: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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