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3#公寓楼物流楼多功能厅1-3#专家别墅中央空调末端工程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以宁发改产业【2009】4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国电英力特宁东工业园。 招标范围: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3#公寓楼物流楼多功能厅1-3#专家别墅中央空调末端工程的供货、安装施工、调试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条件: 3.1.1行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3#公寓楼物流楼多功能厅1-3#专家别墅中央空调末端工程 (1)具有设备制造或机电设备安装资质的独立法人。 (2)企业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及以上。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制造、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应有丰富的中央空调系统供货、调试、安装经验,提供的系统应在相类似建筑规模以上有至少3个、并都已成功可靠运行2年以上的供货业绩。 (5)投标人应提供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的(或其技术合作方同类技术的)功能设计、制造、设备安装、调试等总承包的业绩,包括使用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并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设备相同/相近的良好的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8日至2011年4月1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二楼能源化工招标中心持加盖公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质量保证书等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企业业绩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截标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阳 电话:0951-4912467 传真:0951-4915574 邮箱:nxtywz@163.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64号 邮编:750001 开户行:银川市工行西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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