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TZB2012046 招标代理: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水利桥梁建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餐饮中心空调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0]59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为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投入、上级专项补助、自筹。招标人为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餐饮中心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硅谷大街与锦湖大路交汇处。 2.2招标工程规模:施工蓝图范围内的所有空调、通风系统(消防通风除外)的设备及管道的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200万元。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政函[2011]25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_月_26日至2012年10月_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 (5)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6)企业法人、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7)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到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施工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 六.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2年10月29日(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22#楼220室;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国章、商工 电话:13944947661、0431-89684647、0431-846760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邮编:130000 联系人:张艳平 电话:13504481330 传真:0431-88794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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