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AYS2011120 招标代理: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业主单位:淳安千岛湖石林旅游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受淳安千岛湖石林旅游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淳安千岛湖石林旅游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谈判项目编号:CAYS20111207C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人:淳安千岛湖石林旅游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推荐的品牌为大金、格力和美的) 项目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投资总额:66万元(含设备、材料费和安装人工费) 质量要求:合格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规格及型号 1 中央空调1项 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和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的能力(具有产品经营范围),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竞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②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12月7日至2011年12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6室 标书售价(元):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5日上午9:00,逾时作自动放弃。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67号二楼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2011年12月15日上午9:00 八、谈判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67号二楼会议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谈判保证金:10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账号:19-075201040031688 注意:收款单位中的普通合伙四个字打款时也要加上 十、其他事项: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原件审验后退还)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淳安千岛湖石林旅游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67号二楼 联系人:王海滨 电话:13777880785 采购代理机构: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盖章)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联系人:汪靖 电话:0571-64819846 传真:0571-6482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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