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南朗镇财政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1-2013年度中山市南朗镇机关空调设备协议供货资格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2011-2013年度中山市南朗镇机关空调设备协议供货资格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ZZ21102113 3.项目内容:空调设备2011-2013年度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协议供货资格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2.同一品牌只允许有一名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有设备(空调设备)制造商或其中国总代理商或华南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和推荐不少于2家(含2家)协议供应商参与投标。 3.投标人推荐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山市内注册的组织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如经审核证明被推荐的供应商不符合此项条件的,即时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此项目的资格)。 4.投标人不能作为同一个品牌的协议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02月01日至2011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02月25日上午8:3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2月25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1年02月25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南朗镇财政所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760-8521778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劳先生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2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1年02月01日
附件: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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