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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出台空调行业标准规定库龄 防止僵尸空调现

2015年09月11 00:00:00 来源:作者: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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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长期搁存后,如果制冷剂将铜管或联接头腐蚀坏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制冷剂泄露,而现在的新型制冷剂具有易燃易爆特性。

专家建议针对空调的库龄出台具体标准,同时完善立法强化消费者知情权,规定空调如果超过一定库存期,销售者在售卖时有告知义务。

“僵尸空调”存风险

对消费者来说,存放过久的“僵尸空调”可能会存在多重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

第一,购买产品的使用寿命减少。系统在长期不使用后,就跟汽车长期不用生锈一个道理,会降低使用的寿命。

第二,制冷效果会严重减退。长期没有进入使用程序,系统内制冷剂有泄漏、凝固、变质、腐蚀等物理或化学变化,产品的制冷效果会降低;

第三,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比如长期搁存后,如果制冷剂将铜管或联接头腐蚀坏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制冷剂泄露,而现在的新型制冷剂具有易燃易爆特性。

专家建议出台标准规定空调库龄

文剑说,国家推荐的空调的安全使用寿命是8年至10年,一般使用在12年左右没有问题。但国家目前暂时没有关于家电零售企业禁止出售出厂5年以上的库存货的规定。

北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讲到,家电与食品不同,库存多久不能作为是否合格的标志。我国尚未出台对家电库存时间长度的标准,从现有法律制度看,销售者没有特别告知消费者家电库存时间,并不一定侵害到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消费者认为库存可能造成家电使用隐患,那就需要进行额外的监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才可能承担产品责任。

不过,朱巍认为,涉及以下几种情况时销售者可以直接要求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库存已经影响到家电质量的;销售商将库存家电当做新品家电销售的;在消费者询问时,仍有欺瞒现象的;故意毁坏标签,欺诈消费者的;现有标准超过库存时期的家电标准的。如果出现这些情形,销售者可能就要承担除三包、退换货、损害赔偿以外的责任:即欺诈产生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可以从“产销买”三个环节来解决“僵尸空调”大量库存的问题。从生产工厂的角度,尽量避免库存空调的产生和出现;从销售的角度,家电商家尽量避免销售;同时,作为消费者来说,尽量避免购买一些超低价空调。

张彦斌也认为,解决“僵尸空调”问题,首先要从观念上解决认识问题,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要认为“僵尸空调”是枝节问题、隐性问题,不会给社会、用户造成太大的影响;其次,相关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可以在舆论上给消费者提醒,普及科学选择、使用空调的知识,让消费者了解“僵尸空调”的潜在危害,自动抵制“僵尸空调”。

同时,朱巍还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僵尸家电的问题:

第一,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应针对空调的库龄出台具体标准。

第二,应完善立法强化消费者知情权,规定空调如果超过一定库存期,销售者在售卖时有告知义务;

第三,政府应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避免不必要的生产过剩;

第四,在立法中加大欺诈产生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第五,要建立销售商黑名单制度,将有欺诈情形的销售者名单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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