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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就政府采购歧视国货报道发表声明

2007年04月16 08:43: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客服电话:0371-60957609

3月27日,网上一篇题为《江苏部分部门中央空调政府采购歧视民族品牌》的报道批评说,最近江苏省一些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中央空调系统时歧视民族品牌。此文迅速被国内各网站转载,随后,各方的批评和指责迅速形成一股舆论风潮,直指政府采购。

江苏“歧视”风潮

该报道称,江苏一些政府部门进行中央空调招标时“歧视国货”,在资格门槛上白纸黑字地写着“品牌要求:合资、进口品牌”,其藏掖的意思是“民族品牌不得入内”。报道还列举了在南京采购与招标网上看到的几条公告内容作为“证据”:

《江苏省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就南京市规划局办公大楼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告》(招标编号:NJHW07150)要求:空调主机必须为进口品牌,产品为进口或合资产品。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委托就其所需水环热泵空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告》(招标编号:NJHW-07130)第二条要求“品牌:合资、进口品牌”。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工业大学委托就其江浦校区体育馆所需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告》(招标编号:NJHW-07123)第二条“设备要求:国际品牌合资或进品产品”。

《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公司受南京理工大学基建规划处委托就其食堂工程所需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告》(招标编号:NJHW-07015)第二条“设备要求:国际品牌合资或进口产品”。

……

报道说,政府采购不应该把国外品牌还是国内品牌作为衡量标准,政府采购中潜规则泛滥已成众所周知的秘密。报道还引用他人的话表示,江苏的做法折射出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的做法“粗糙和不理智”。

相关项目并非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岂能歧视民族品牌?随着该报道被大量转载,不少读者纷纷在网上发帖,表达自己的义愤。

然而,本报(政府采购信息报。下同。)记者调查后发现,事情的真相与上述报道大相径庭。代理南京市规划局办公大楼改造工程中央空调系统招标的,是江苏省建信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负责人杨跟东说:“我代理的这个项目,并未纳入政府采购,而是一般的工程招投标项目;而且我们公司不是政府采购的指定代理机构,从来都没做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对于“政府采购拒绝国货”的批评,杨跟东觉得有点不搭界。

受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委托,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理其所需水环热泵空调项目招标。面对政府采购为何歧视民族品牌的质询,项目负责人黄先生不愿表态,但同样强调该项目不是政府采购,而是企业自筹资金的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

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又是怎样看待此事的呢?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人明确告诉本报记者:报道中提到的都不是政府采购项目。其中有几个是企业项目,和政府采购本来就没有一点关系。而南京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和南京市规划局三个项目,相关采购内容看似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但实际是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项目,适用招投标法,也不是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不再沉默

在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后,为澄清事实,挽回影响,在报道刊发的次日,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迅速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就该报道内容正式发表声明。声明内容约1200字。

声明指出,该篇报道混淆概念,将非政府部门混入政府采购概念当中,而且没有分清政府部门采购和政府采购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

声明强调,除了企业项目外,报道中所述的其他四个工程类招标项目,适用于招标投标法,“由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政府采购有相当的区别,因此不能简单化地将政府部门的采购行为全部归入政府采购这一概念之下;报道中提及的南京采购与招标网也并非政府采购的指定网站,和江苏政府采购工作没有关系。”

声明正式要求发表报道的网站“对此事作出解释”,并声明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

江苏声明的发布,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因为从“合肥空调事件”,到“江西高速公路事件”,政府采购被媒体失实报道“冤枉”、无端“背黑锅”已非个例,但以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名义公开对不实报道说“不”的,还是第一次。

到本报发稿时止,有关江苏政府采购歧视国货的报道仍然原封不动地挂在原发此稿的网站上。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发展。

短评:政府采购需要建设性关注

支持国货、扶持民族品牌是政府采购的“天职”,媒体以此要求政府采购也是正确的。但如果没有搞清事实就草率下结论,会让尚处发展阶段的政府采购遭遇挫折,帮个“倒忙”。

自1996年启动以来,我国政府采购事业迅猛发展,给国家节约了大量资金,“阳光采购”起到了良好的防腐作用,巨大的采购规模和政策导向还开始在支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以及国内产业发展等领域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但是,政府采购尚处于发展初期,我国要在一二十年内走完国外约200年走过的道路,还有许多环节需要改进和完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各方怀着建设性的态度,努力为政府采购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也需要政府采购人员加强宣传,让公众了解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如今,面对社会的误解,江苏不再沉默,相信会对澄清事实真相,维护政府采购形象起到良好作用。

政府采购,拒绝再背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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