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各界关注的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于9月15日正式发布。在日前召开的,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与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新国标宣传活动上,相关专家提醒消费者,至2016年3月1日新国标正式开始实施,旧标准产品还有5个月过渡期。消费者选购产品时应注意产品标注的标准编号。
行业准入门槛将提升
《2014空气净化器市场白皮书》显示,空气净化器近几年销售额快速增长,至2014年,空气净化器销售额达到145亿元。然而,在空气净化器市场持续增长的同时,也存在着鱼龙混杂的情况,很多空气净化器经营者虚标数据、夸大产品性能误导消费者,使得空净设备成了虚假宣传的重灾区。
面对空气净化器产业发展和消费需求的新变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加快推动《空气净化器》标准修订步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殷明汉表示,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70多家各类机构,开展了大量试验和充分研讨,完善了标准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提高标准制定过程中的消费者参与度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大亮点,而空气净化器新国标的修订过程则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介绍说,以前标准制定过程的主要参与者是业内专家及企业,而在本次标准制定过程中,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相关部门及消费者都参与其中,为标准能够更加贴近百姓生活建言献策。
中国家电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鲁建国表示,新国标的出台,将有效制约一些贴牌代加工厂商并淘汰一批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从而相应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同时,新国标还将倒逼空气净化器厂商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以应对市场的挑战。此外,新国标的出台将使消费者受益,消费者选购空气净化器有了更清晰和细化的参考指标,一些概念性、夸大宣传的产品也会面临整顿。
标准落地是关键
殷明汉呼吁,空气净化器全行业行动起来,积极响应标准化改革要求,主动实施标准,形成知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在活动现场,中国空气净化器标准产业联盟联合多家企业和机构发起的《倡议书》,呼吁空气净化器产业链的同行,积极采用和执行新国标,制造和销售符合标准要求的空气净化器产品;不断完善产品技术、加强技术创新,严格管控和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虚标技术参数,杜绝虚假或夸大宣传用语,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普及标准知识,让消费者知标准、懂标准,并利用标准选购适合的产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健康的产业发展环境。呼吁更多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积极响应这一倡议,共同推动我国空气净化器行业的健康发展,共同为空气净化器消费市场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共同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和消费实惠。
苏宁云商生活电器事业部总经理雍玮介绍说,今年上半年,苏宁即宣布与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对进入苏宁门店及苏宁易购的空气净化器品牌产品进行全面检测,严禁虚标使用面积、夸大净化效率和净化功能的品牌入驻,对于已在售的产品如检测质量不合格将第一时间给予下架清场处理。随后,苏宁将依托实体店、苏宁易购、定制服务等销售渠道,全面开展空净新国标宣传,通过多项措施推动新标准的切实落地。比如要求进店品牌必须开展终端系统的培训;调整产品标签,除标注产品型号外,同时标注产品的核心参数;增加二维码,消费者扫描后即可在线获得相关知识。“空气净化器产品今年首次被列入国家抽查产品目录。”鲁建国表示,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不仅需要行业和企业的自律,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消费者的监督作用也必不可少。新标准的出台,就是让消费者能够在选购过程中依据标准理性消费。
●提示

微信公众号

个人微信
